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基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2019-12-18 17:39:00
2020年国家留基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20年1月1日启动,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国家留基委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1日-10日,校内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3日前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。
2.基本条件应符合《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》(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1691)。
3.外语水平应符合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》(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1692)及拟留学国家、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。
4.申请人在申报时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。
5.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、课题,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、课题、所在单位重点工作。
6.优先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,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、关键共性技术、前沿引领技术、现代工程技术、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。
三、申报流程
1.个人申请
填写《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(境)教师申请表》,参照《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》(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1693),注意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应在2020年4月1日以后。
2.院系推荐
学院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《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(境)教师申请表》纸质版1份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,《单位推荐意见表》中“单位推荐意见”整理归纳500字以内word版统一打包发至”OA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盖雨鸥邮箱”。
3.网上报名
申请人通过院系审核后,于2020年1月1日登录国家留基委留学管理信息
平台 (http://apply.csc.edu.cn)进行网上报名,网上申报时须提交一寸电子照片。请务必认真检查填写的各项内容,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》和《单位推荐意见表》(空白上交即可),以上表格请打印2份,并在表格首页相应处贴上照片,“申请人保证”一栏务必要本人签字,2020年1月3日前交国际交流合作处。
4.提交材料
校内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3日前,按照项目要求
(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1693)准备申请材料一式两份(含原件一份),统一报送我处,经审核合格后,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(黑龙江省教育厅),黑龙江省教育厅不接受申请人个人报送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,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、研修计划等内容,待2020年1月1日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。
2.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相关政策、项目指南、选拔简章、材料准备说明等详细情况,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查阅:http://www.csc.edu.cn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盖老师
联系电话:0451-88060297
地址: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
六、相关链接
国家留学网https://www.csc.edu.cn/chuguo,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://gjjlhzc.hrbnu.edu.cn/。
附件:《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(境)教师申请表》
国际交流合作处
2019年12月18日
上一篇:2020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哈尔滨师范大学考点报名通知
下一篇:最后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