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哈尔滨师范大学考点考生防疫须知
2020-09-07 10:13:00
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,考生要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公布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。考试期间,考生需做好日常个人防护。
1.考生要严格执行本人现居住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,要按照现居住地政府要求,执行现居住地政府关于出行、隔离、检测等各项防疫措施。考前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,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。
2.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、疑似患者、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,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、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,不得参加本次考试。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,按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。如果考生持有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经测温合格后可以参加考试。非在校生考生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参加考试。
3.考生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,遵守本校的疫情防控要求,需要到其他考点借考的考生,也要遵守借考考点的疫情防控要求,并从考前14天起,做好个人健康监测。同时,所有考生还需填写《健康情况声明书》(详见附件2,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)。
4.考生需自备口罩。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,需通过手机向考试工作人员出示“龙江健康码”并上交《健康情况声明书》,非在校生考生须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。进入考点后,考生需关闭手机,手机按考点统一要求进行集中管理。考生进入考点、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。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,进入考场就座后,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;非低风险地区、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。
5.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需测体温。体温低于37.3℃方可进入考场考试。否则,不能参加考试。
6.考生应自觉执行以上规定,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,如有隐瞒不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,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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