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话精神: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新视点
【出 处】:《
黑龙江高教研究
》
CSSCI
2011年第1期 139-141页,共3页
【作 者】:
冯春芳
【摘 要】
对话是成功教学的构成性因素。让对话精神融入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教学,切合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性质与特征,符合当代大学生的个性特点和思想实际,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融入对话精神的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教学,是促进交流与合作、促进体验与感悟、促进发展与超越的教学。从事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教学的教师应以对话精神融入教育教学为追求目标,尊重学生主体地位,选择合适“话题”,发挥教师引导作用,努力创设平等、民主、活跃、和谐的课堂氛围,实现教与学的深刻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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